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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将更加便捷

2000-06-15 来源:光明日报 通讯员 冯宏声 我有话说

本报讯国家版权局于近日发布第七号公告,决定对《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办法》进行修改,简化登记程序,提高审查效率,以进一步方便软件著作权人进行著作权登记。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办法》自1991年10月1日开始施行以来,登记数量逐年增多,据国家版权局统计,1998年为730余件,1999年为1400余件。截至今年5月,中国计算机软件登记中心共登记计算机软件作品6770余件。登记机关通过此项工作为广大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人提供了多方面的服务,得到了众多著作权人的欢迎。但在实践中也发现,原来的登记办法存在一些问题,如登记周期较长、手续烦琐等。这些直接影响了登记效率,影响了更好地为著作权人服务。

国家版权局决定,将原来《办法》中规定的申请者应向软件登记中心提交的各类证明文件由两份改为一份;申请者也可以向软件登记中心提交载有全部目标程序的产品样本一份。将软件登记中心受理申请的时间由120天,缩短为60天。将软件登记者对异议请求书影印件提出书面答复的时间由最长120天,缩短为60天。《公告》还规定,申请者可通过中国软件登记中心在部分省市设立的软件登记代办处申请软件著作权登记。

据悉,此《公告》已于今年6月1日起开始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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